日前,經中共周口市委批準,周口市紀委監委對沈丘縣公安局原政委張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無視紀法底線,向管理和服務對象索要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協調案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周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周口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彥開除黨籍處分;由周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清風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