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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種新藥進國家醫保 進一步為患者減負

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面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這是昨日省醫療保障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布的通知。

??新增91種藥品進目錄

據介紹,新版目錄收錄藥品3159個,其中西藥1765種、中成藥1394種。此外,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藥飲片892種。本次調整中,有91種藥品新增進入藥品目錄,包括腫瘤用藥、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罕見病用藥、抗感染用藥、中成藥、精神病用藥等。藥品目錄調整后,將進一步提升腫瘤、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用藥等領域的保障水平。

通知明確,對本次目錄調整中續約失敗被調出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為保障用藥連續性,給予其6個月的過渡期,2025年6月底前醫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標準繼續支付,過渡期內各統籌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銜接,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及時替換。

本次調整新納入目錄的國家集采中選藥品以其中選價格作為支付標準。

?“雙通道”管理藥品需執行電子處方

通知要求,根據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情況,結合我省門診特定藥品和“雙通道”管理藥品實際,經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將貝前列素鈉緩釋片等42種藥品納入我省門診特定藥品及“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相關政策繼續按我省相關規定執行。省醫保服務中心要及時制定門診特定藥品管理類別、申報條件和限額標準,全省統一執行。

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紙質處方使用時間的,由統籌地區報省醫保局同意,并向國家醫保局備案,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

?新政1月1日起落地執行

通知要求,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各統籌地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機構應根據新版目錄及時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做到“應配盡配”,積極做好藥品目錄落地實施。

定點醫療機構要落實談判藥品臨床合理使用主體責任,對于法律法規禁止藥店銷售或未納入“雙通道”管理的談判藥品,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優先配備保障。

各統籌地區醫保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和大病保險承辦機構要及時調整信息系統,更新完善數據庫,將新增藥品按規定納入基金支付范圍。(記者 王紅)

來源: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