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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條硬核舉措推動全省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

昨日,省政府公布了《關于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從系統重塑疾控體系、全面提升疾控專業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組織保障實施力度四大方面,采取21條改革措施,加快推動全省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這是記者從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獲得的信息。

2030年建成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

《意見》明確,到2030年,全省要完善多部門、跨地區、軍地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建成以疾控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干、醫療機構為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軍民融合、防治結合、全社會協同的疾控體系,健全集中統一高效的傳染病監測預警和應急指揮體系,建成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和若干省級區域公共衛生中心。

強化疾控機構核心職能,重點強化傳染病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實驗室檢驗檢測、應用性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統籌管理和大數據分析利用、對外合作交流等職能。加快推進省疾控中心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建設,打造中部地區公共衛生高地,發揮輻射支援和示范帶動作用。做優市、縣兩級疾控中心,完成市、縣兩級疾控機構與衛生監督機構整合重組。布局建設7~9個省級區域公共衛生中心,提升市域聯動、協同作戰能力。

規范設置公共衛生科室

《意見》提出,要制定完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將疾控工作履職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和大型醫院巡查內容。強化各級醫療機構傳染病監測與信息報告管理、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與疫情控制、傳染病救治、預防接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職能。持續提升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傳染病院區的傳染病診療、監測、檢測、培訓、科研、應急等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年底,各級各類綜合醫院、專科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規范設置公共衛生科室,全面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

我省要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全面落實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在各級醫療機構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

建設完善三級監測預警中心

監測預警是防范和化解傳染病疫情風險的重要保障。《意見》明確,要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加快建立疾控部門牽頭,跨部門、跨區域、軍地互通,以傳染病多渠道監測、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為重點的多點觸發、反應快速、權威高效的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和機制。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中心,建立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多部門分析研判機制,實現衛生健康、疾控、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藥監、氣象、海關等部門的聯動監測和信息共享。

加強省疾控中心國家區域重大疫情確證重點實驗室、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標準研制特色實驗室、病原微生物資源保藏平臺建設。構建完善市級疾控機構傳染病病原體快速檢測、有毒物質鑒別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驗室網絡,提升縣級疾控機構常見傳染病病原體鑒定及常規檢測能力。構建包括疾控機構、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關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在內的公共衛生實驗室網絡,實現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

重大疫情救治分級分層分流

《意見》明確,我省要統籌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響應、區域聯動、人員調集,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

具體來說,要加快推進省人民醫院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提升傳染病防治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大力改善傳染病醫療機構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提升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每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分別建設1所標準化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醫院傳染病院區,應有1所醫院建有獨立的兒童傳染病病區,每個縣(市)依托1所實力較強的綜合醫院建設相對獨立的傳染病院區或符合規范的病房樓,完善傳染病醫療服務資源布局。

同時,加快推進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省中醫院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帶動提升區域中醫疫病防治能力,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控領域的獨特優勢和“治未病”作用。

加快推進預防醫學科學院建設

加快推進省預防醫學科學院建設,完善機構職能設置。對省疾控中心和省預防醫學科學院按照科研單位進行管理,強化科研引領作用,帶動提升全省公共衛生領域科學研究及成果轉化應用能力。支持省預防醫學科學院打造傳染病防控研究核心基地,重點加強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科研攻關,建設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科技創新支撐平臺。

推進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建設,支持省內醫學院校公共衛生相關專業碩士點、博士點建設。實施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培養支持計劃、疾控機構骨干人才培養培訓項目,推動高層次人才評選向公共衛生領域傾斜,選拔培養一批公共衛生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人才,完善基層公共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制度。

建立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

《意見》提出,要完善人才使用與評價體系。建立疾控中心分專業、分層次的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按照專業領域設置首席專家崗位。優化崗位結構,將省、市、縣三級疾控機構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擴大疾控機構用人自主權。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點的人才評價和使用機制,建立符合衛生健康行政執法特點的職業晉升和交流制度。制定完善分層分類職稱評審標準,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在基層疾控機構開展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單獨制定評價標準,單獨組織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占本地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記者 王紅)

來源:鄭州日報